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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新媒体与传播学院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25-09-09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天津大学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为使我院招收2026级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申请人必须是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 申请人须被所在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 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

招生专业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硕

085400

电子信息

学硕

050300

新闻传播学

专硕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922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校推免考核的考生(含本校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开放时间为202571-2025910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新媒体与传播学院接收推免生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910日,学院推免硕士生申请集中审核时间为912。如有意愿申请学院2026级推免研究生,请在910日前报名。特别说明: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四、复试安排

复试工作将于线下进行,交通食宿请自理。审核通过后学院会通过考生注册时登记的邮箱或者电话联系,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复试信息。具体复试时间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8楼新媒体与传播学院

五、接收工作安排

1. 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5922-1020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分批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接收申请,并在报考系统中更新进入考核考生名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由学院通知参加遴选考核。通过考核并取得《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校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材料审核和考核情况,将考核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

3. 考核内容、形式

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通过我校考核,予以优先录取。

考核形式须等待后续通知,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考核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待确定后在学院官网通知,并将通过系统及邮件方式通知通过审核的考生,请大家务必及时关注,尤其是个人邮箱。

4. 凡通过考核,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其他说明

1. 2026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现阶段报考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

2.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3. 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七、信息查询、申诉及咨询联系方式

1. 信息查询

申请、报考、成绩和录取等信息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我校将及时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最新招生信息,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2. 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天津大学新媒体与传播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2-27405272 李老师

咨询电子邮箱: newmedia@tju.edu.cn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明确事项,以《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s://yzb.tju.edu.cn/xwzx/zxxx/202509/t20250904_324366.htm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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