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委宣传部《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新闻奖各专项奖评选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并经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现对参评2023年度天津市新闻奖新闻业务研究参评作品予以公示(详细作品材料请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天津大学新媒体与传播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022-27405272。
公示期:2024年3月19 日 - 2024年3月25日。
天津大学新媒体与传播学院
2024年3月19日